通知公告
鲁北技师学院是山东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机构备案号为S000037160001。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动我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滨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同意鲁北技师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等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注:5、4、3、2、1级分别对应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统一认定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颁发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认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两项均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参加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认定的考生,除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外,还需进行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现场答辩方式,考生将答辩论文(一式六份)提前一周交至报名地点。(论文格式见附件1)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地点
(一)报名及评价时间:
说明:1.各职业(工种)的认定以报名人数为准,满30人方可认定。
2.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增加或删减认定计划,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前申请报备。
3.若报名评价人数超出当前评价批次该职业(工种)可承担考核人数,将出现按照评价计划顺延安排认定的情况。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线上报名:登录鲁北技师学院官网,进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线报名系统;搜索鲁北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技能认定报名”栏目,填报认定相关事项。
2.线下报名:鲁北技师学院(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859号)社会培训评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评中心)(行政办公楼A410室)。
联系人:姜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43-3330065
(三)评价地点:
1.理论知识考试地点:鲁北技师学院行政办公楼B座三楼、四楼机房。
2.技能操作考核地点:鲁北技师学院教学楼各实训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完成材料审核、缴费成功视为报名通过。报名材料缺项、未通过审核、缴费未成功的一律不能参加社会培训评价,社评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解释并将其材料退回。
(二)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1.申报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向鲁北技师学院社评中心提出申请。
2.在报名之前,考生一定要登录国家技能人才评价网和省技能人才评价网,查询近两年是否考取过与本次职业(工种)无关的中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是,则不得申报此次考试。如考生执意申报并缴费,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可致电0543-3330065咨询)。
3.考生申报时,如最高学历与职业年限出现时间逻辑问题时,必须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信网查询,并填报学历破格人员信息及佐证。(见附件3)
4.申报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评价费。申报人员需提供: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职业资格网上查询的,不提交)。
(4)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4)。
(5)申报条件要求持有预备技师证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见附件5)、《鲁北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表》(见附件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见附件7)、《考生报名系统登记表》(见附件8),提供的材料要与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以上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注: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7)提交一张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大小不能超20kb,.jpg格式,以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命名。
(四)报名缴费
本着公益性、成本补偿的原则,参考《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与《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各项目收费标准》及现阶段设备耗材市场价格,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职业(工种)、级别收费标准,后期将结合经济发展、认定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并在网站公布。
关于缴费的几点说明:
1、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前批次实施方案的编制,联系考生进行信息确认,考生须在信息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
2、实施方案上报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如期到场参加认定,视为放弃本次评价考核,不安排补考,不安排延期认定,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五)颁发证书
1.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达到60分(含)为合格。单科认定不合格者,视为未通过此次认定。
2.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证书参考样式,制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合格人员信息纳入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sdosta.org.cn/)。
3.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打印、验印证书,统一发放。
4.公示网址:https://www.edubztc.com.cn/jds/tz/gg/,栏目:通知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鲁北技师学院社评中心将本公告内容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并将公告内容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审核地点:鲁北技师学院(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859号)社评中心(办公楼A410室)。
(三)如遇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调整,以上级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0543—3330065咨询。
鲁北技师学院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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